各学院:
为了提前做好2016年生产实习及新增实践教学环节各项准备工作,请于2015年10月23日前将本学院2016年实践教学计划(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请填报人及主管院长签字)报到教务处(西区E-0203)。
要求如下:
1、生产实习,按2012新版版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有长春一汽生产实习的专业还需填报“长春实习计划表”;
2、新增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认识实习”、“计算机实践”、“技能训练”、“科研训练”、“学年设计”、 “课程实践”、“专业实习”;
3、填报时学院、专业、实践环节名称必须填写,请不要改动表格格式;
4、新落实好生产实习基地的专业,请上报协议书(原件),没有生产实习基地的专业请尽快联系。
实践教学计划格式见教务在线资料下载(步骤:教务在线->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实践教学计划表)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务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