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秋期新生班主任和学业导师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学校于2010年6月12日下发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请各系为新生班级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和培养工作,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需要,增强高校学生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夯实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力量,提高教学质量和更好的帮助学生全面成长和成才,经过积极探索和深入研究,我院逐步构建出大学生“导学—导研—导航”的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依靠全院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在全院本科生中实行以“导学—导研—导航”为主要内容的“导师制”活动。请各系按照在岗专业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为2016级新生自行分配的学业导师。

  请各系在下周一(9月12日)下班前将大一新生班主任和学业导师安排的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