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务在线2016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按照新版教学大纲模板重新修订教学大纲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在2016年9月15日下班前将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但截止至目前,仍有部分教学单位未提交2015版教学大纲或提交教学大纲不全。近期,我校将统一印刷2015版各专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为单位,每专业一册),请个教学单位务必尽快提交或补全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最后提交时间如下:
1、承担通识必修课及给外专业开设专业课(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的教学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承担的所有通识必修课及对外开设的专业课、实践课(课程信息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邮箱:11912017@qq.com。
2、各专业除按照《关于按照新版教学大纲模板重新修订教学大纲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提交教学大纲外,请按照《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汇编(模板)》(见附件1),将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除通识任选课外)按照培养方案顺序编入《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汇编》,外专业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及专业课的教学大纲见“系主任群共享”。
《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汇编》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下班前,邮箱:11912017@qq.com。
如有问题,请随时致电:周振华 0095
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汇编(模板)》
附件2:通识必修课及对外专业开设的专业课信息
附件3:《2015年教学大纲模板(工科专业专业试行)——理论、实验》
附件4:《2015年教学大纲模板(工科专业专业试行)——实践教学环节》
附件5:《2015年教学大纲模板(试行)——理论、实验》
附件6:《2015年教学大纲模板(试行)——实践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