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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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紧抓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现行的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对我院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

(一)开题对象

2019级及之前入学未开题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要求

1、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字数应在15000字以上,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2、相近学科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应在一组进行开题答辩。开题答辩(评议)组由5-7名教授或具有相应类别研究生(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设组长1人。

3、经博士生导师协商,确定开题答辩组成员和开题时间后,应及时报送学院审核,学院将在网站发布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信息,并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导师、研究生旁听。本学期博士研究生开题应在530日前完成。

二、硕士研究生中期(学业)考核

(一)对象

1、中期考核:2019级硕士研究生。

2、学业考核:2018级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博士Ⅱ类和博士Ⅲ类的为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六学期)。

(二)中期考核要求

1、中期(学业)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包括研究生政治素质、爱国情怀、品德修养、治学态度、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是否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等;科研素质和能力,包括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发表论文及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对目前或预期存在问题的措施和预案等。此外,针对专业学位硕士还应对校内(外)专业实践内容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中期(学业)考核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提交考核材料。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接受考核组提问并作答。

3、中期考核组由5-7名教授或具有相应类别研究生(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设组长1人。学院将组织成立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组,统一开展博士研究生年度进行学业考核工作。

有关说明

1、按照学校通知,博士生开题是在第四学期(本次是2019级)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开题的博士生,应在第六学期前完成开题。即:在博士研究生计划学制(3年)期间、第六学期开展学业考核前完成开题。

2、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博士II类(已修完硕士生课程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博士III类(直博、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即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起第六学期仍未通过开题,培养单位可基于学业考核情况作出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建议,由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部提交降段培养申请。

3、博士研究生开题和预答辩不应在同一年度进行。

4、博士研究生开题等签字环节务必按照程序按时办理,概不后补签字盖章。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