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1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政研字〔202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长:董丽敏 张桂玲

副组长:张凤鸣 杨剑锐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8)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校内考生的候考秩序管理,以及引导考生进入指定复试场所(独立封闭的用于考生使用的教室);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构成

组长:张凤鸣

成员:研究生秘书及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审核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审核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审核收集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审核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6)审核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面试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要在一天内完成。面试小组成员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2)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3)负责复试过程中网络平台按照流程使用,全过程录音录像;

4)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5)小组须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6)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截图或现场拍照(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复试监督检查组构成

组长:张桂玲

副组长:杨剑锐

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牟宏晶              

联系电话:13163670298                  

电子邮箱:hgxyyz@hrbust.edu.cn

成绩复核小组构成

组长:张凤鸣

成员:武英博、陈昊、金鑫

二、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79

38

57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273

38

57

02材料学(非金属)

03材料加工工程

04材料学(金属)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工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73

38

57

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

01材料工程(非金属)

273

38

57

02材料工程(金属)

03化学工程

085701资源与环境

环境工程

273

38

57

2.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3.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将适度降低差额复试比例。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7.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2.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双机位”,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3.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为325,调剂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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