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政研字〔202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组构成与职责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董丽敏 张桂玲
副组长:张凤鸣 杨剑锐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8)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校内考生的候考秩序管理,以及引导考生进入指定复试场所(独立封闭的用于考生使用的教室);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构成:
组长:张凤鸣
成员:研究生秘书及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职责:
(1)审核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审核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审核收集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审核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6)审核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面试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成立若干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一个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要在一天内完成。面试小组成员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把控能力强、公道正派;设秘书1名,应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且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视频软件。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对本组考生考试次序进行随机排序;
(2)负责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3)负责复试过程中网络平台按照流程使用,全过程录音录像;
(4)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5)小组须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6)负责对复试学生免冠视频头像进行截图或现场拍照(免冠正面截图,要见耳朵、见到颈部,图片名称统一用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录取入学时进行人像比对。
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复试监督检查组构成:
组长:张桂玲
副组长:杨剑锐
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牟宏晶
联系电话:13163670298
电子邮箱:hgxyyz@hrbust.edu.cn
成绩复核小组构成:
组长:张凤鸣
成员:武英博、陈昊、金鑫
二、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理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79 | 38 | 57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273 | 38 | 57 |
02材料学(非金属) | ||||
03材料加工工程 | ||||
04材料学(金属) |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工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73 | 38 | 57 |
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 | 01材料工程(非金属) | 273 | 38 | 57 |
02材料工程(金属) | ||||
03化学工程 | ||||
085701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 | 273 | 57 |
2.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3.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将适度降低差额复试比例。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7.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2.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双机位”,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3.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调剂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