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政研字〔2026〕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张凤鸣 董丽敏
副组长:康福伟 刘 静
成 员:王雷 王志远 王永亮 吴子剑 李东平 于晓晶 艾恒雨 赵文彬 付原科 魏博鑫 赵伟 曹茂昌 金鑫 武文菊 刘乾亮 黄跃武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考生(一志愿)候考秩序管理,引导考生(一志愿)进入指定复试等候场所。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调剂)、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二)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构成:
组长:康福伟
成员:武英博 孙汝苇 各复试小组秘书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联络考生,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小组
复试面试小组为无直系亲属报考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本学院“钉钉”平台群账号,并在本学院复试实施办法中公布相应群号和二维码,加入所有进入一志愿复试考生。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四)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董丽敏
副组长:刘静
成 员:付原科魏博鑫赵伟曹茂昌金鑫武文菊 刘乾亮黄跃武
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五)复试成绩复核小组
成员:武英博金鑫陈昊
复试成绩复核小组负责核对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二、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划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三)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四)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三、调剂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具体调剂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后续传达。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5)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一志愿复试为线下面试。
(二)调剂复试为线上面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占复试总成绩50%。
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占复试总成绩35%。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占复试总成绩15%。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初试满分为500分)
七、录取
(一)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或平均分)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8日(8:30分)开展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工作根据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对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调剂名额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公布。
十、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规违纪事件,交由学校纪委处理。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受理考生申诉。
十一、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