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系部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张凤鸣 董丽敏
副组长:康福伟 刘 静
成 员:王雷 王志远 王永亮 吴子剑 李东平 于晓晶 艾恒雨 赵文彬 付原科 魏博鑫 赵伟 曹茂昌 金鑫 高鑫 武文菊 刘乾亮 黄跃武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学院各专业调剂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调剂)、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8)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9)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二)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构成:
组长:康福伟
成员:武英博 孙汝苇 各复试小组秘书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联络考生,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小组
复试面试小组为无直系亲属报考学院研究生的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面试小组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建立本学院“钉钉”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5.负责统计参加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四)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董丽敏
副组长:刘 静
成 员:付原科 魏博鑫 赵伟 曹茂昌 金鑫 武文菊 刘乾亮 黄跃武
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五)复试成绩复核小组
成员:武英博 金鑫 陈昊
复试成绩复核小组负责核对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三、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考生调剂的学术条件。
1.化学(0703):
在理学门类下接收一志愿为化学(0703)一级学科涵盖专业的考生,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
2.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研究方向代码01可接收一志愿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相同相近专业的工学门类考生。
研究方向代码02可接收一志愿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相同相近专业的工学门类考生,及一志愿为化学(0703)相同相近专业理学门类的考生。
以上初试外语科目均为英语一或英语二、日语、俄语。
3.材料与化工(0856):
研究方向代码01可接收一志愿为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相同相近专业的工学门类考生。
研究方向代码02和研究方向代码03可接收一志愿为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相同相近专业的工学类考生,及一志愿为化学(0703)相同相近专业理学门类考生。
以上初试外语科目均为英语一或英语二、日语、俄语。
(三)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差额比例
学院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
(五)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予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三)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六)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
(二)调剂复试为线上面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三)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六、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调剂时间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九、其他
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注:调剂条件以上级审核通过后的条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4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