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考试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一种主要手段。学生考试作弊不但不能达到考试的预期目的,而且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个别学生身上,但是影响极坏,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会败坏学院的风气,损害学院的形象,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因此,各系要本着对学院、对学生、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学生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把反对、遏制考试作弊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来抓,作为建设良好学风和院风的重要工作来做。大规模期末考试临近,学院将以严肃考风考纪为切入点,推动考风、学风的不断好转。为加强考风建设,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特发布此通知。

一、加强培训,从严治考

制止考试作弊,关键在监考教师。各系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在考前召开考试培训会,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附件1)要求,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

监考守则(附件2)已印制在监考记事中,请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守则要求履行职责,现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1、考场清理。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书桌、座位周围不准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非考试用品集中放置在讲台附近的指定位置。

2、证件检查。期中、期末考试需检查经注册的学生证。重修重考需检查经注册的学生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重修、重考通知单。

3、金属探测器。严格使用金属探测器,杜绝学生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期中、期末考试,金属探测器一般由学生所在学院监考教师携带,开学补考一般由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监考教师携带。

4、试卷发放。监考教师要将试卷逐一发至考生手中,不准由考生自行传递试卷,确保发放试卷数量与收回试卷数量一致,杜绝试卷外流情况的发生。

5、考生信息填写。发卷后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考生立即填写个人信息,杜绝替考、串考情况的发生。

6、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站立监考,手机关机,在考场前后合适位置交替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交谈,不准看书、看报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二、强化责任,加强巡考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听课和巡考的暂行规定》(附件3),学院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考场巡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违规必究

 对于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将以张贴违纪通报的形式在全校通报,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于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将在教务在线、校园网进行通报,并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条例》严肃处理。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

附件2监考守则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会议、听课和巡考等工作的有关规定

 

  教务处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