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学风建设
一、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材料学院的学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我校学风建设添砖加瓦, 促使全院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营造严谨、勤奋、好学、上进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学风建设是高校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良的学风是保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我们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重视学风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实施目标
1.引导广大同学潜心学习,刻苦钻研,使学生养成“勤学、乐学”的良好习惯。特别要在低年级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自觉求学氛围。
2.努力减少补考、重修人次。
3.努力提高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以及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
四、工作思路
1.加强宣传力度,把学生的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学习上来。充分利用各种团活、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学风建设,在学生中开展以“创建良好学风达标班”为主题的系列学风建设活动,营造“人人讲学习,班班创优良学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2.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结合材料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管理办法和教师教学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04级学生继续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4.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大学生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鼓励应届毕业生考研。
5.本着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专业学习的原则,加强第二课堂活动的规划与管理。凡影响学生学习的第二课堂活动原则上不予开展,且第二课堂活动不能占用第一课堂时间。材料学院第二课堂的开展主要以学生科研,学生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等为主体,以积极向上的活动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的进一步提高。
6.院团总支、学生会等学生组织要结合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学风建设活动。
7.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骨干的带头引领作用。
五、重点工作
(一)积极正面引导,加强成才教育,激发学生的成才愿望
1.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十六届六中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以培养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思想教育和正确引导作为学风建设的切入点,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各班团活和读书活动,积极引导、强化建设、开拓创新,逐步使我院学风建设由规范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营造良好的氛围。
2.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学生加强责任感教育
学生产生厌学,对专业学习兴趣不浓的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责任感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对学生进行责任感教育要注重效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请有成就的校友或我校在教学和科研上卓有成就的教师为学生做辅导报告;倡导学生假期积极参加“了解社会、关爱家乡”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开学初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增强学生对社会、家人的责任感,从而激发学生成才的愿望,使学生养成刻苦学习的习惯。
3.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积极开展感动教育,包括“感动师恩”、“感动电影”、“感动朗诵”、“感动人物”、“感恩演讲”、“感恩宣言”、“感动家书”等,为使“感动教育”达到实效,要做到宣传“感动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把“感恩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来,从而转化为学生刻苦钻研的动力。
4.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通过开展“诚信签名”等活动,积极倡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考风,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以良好的考风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二)措施到位的管理,狠抓日常行为规范
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广大学生能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学习。因此,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成为学风建设的重点环节之一。
1.学生成绩通报制度
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各专业、各班学生的成绩及学分,并将学生成绩及学分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对于重修及重考门数过多学生要及时予以督促检查。
2.学生考勤通报制度
从抓课堂纪律、抓寝室内务等方面着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加大考勤和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请假及双休日请假审批制度。通过各班学习委员考勤与教师上课点名相结合,院学生会学习部进行定期检查,辅导员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上课迟到、早退,随意旷课、缺课等行为进行检查,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每月通报一次,对未请假旷课的学生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寝室长负责学生寝室的日常管理;院学生会生活部、各班生活班长对学生寝室卫生、早起、晚归、就寝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学生工作办,每月公布一次。综合检查结果,作为文明寝室建设的一项标准。
3.学生奖惩通报制度
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败坏考风的学生,学院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该处分的坚决处分,决不纵容包庇。对表现突出或进步较大的班级,将其检查结果作为评选“文明集体”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将与学年评选“三好学生”和其它评优挂钩,并适时予以表扬;对于学习不求上进、违纪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及时给予严肃处理。
每学年定期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在低年级中,对在学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成绩优秀学生给予物质奖励,拟定每专业每学年奖励一名学生(标准为1000元/每人);建立光荣榜,在学院楼前创建宣传栏,栏目中宣传先进个人及获奖情况,引导学生向先进看齐,从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三)以阵地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作用
1.教师要在学风建设中起到引导作用
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除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外,还要结合教学内容和特点,向学生介绍本门课程研究的最新动态、成果和研究方法,介绍本门课程知识对完善学生个人知识结构和素质发展的意义以及在今后个人职业生涯中的作用。同时,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如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为学生进行专业讲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2.学生党员要在学风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各学生党支部要作专门动员,学生党员要从自身抓起,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实践中不断地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努力在思想上真正入党,真正在学风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学校的安排。党员骨干、学习尖子与学习困难学生结对子,学生党员要负责做好对重点学生的帮助工作,实施党员寝室内务责任区。
3.学生骨干要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学生干部要起鲜明的积极带头作用,通过团课、党校的学习,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信念,培养学生干部应为广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的观念。对学生骨干所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表现,将直接作为其入党、转正的必要条件。
本规定制定于2005年10月,于2007年4月修订
材料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材料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实事求是,自强进取”为工作指导思想,以维护、发展学院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为全院学生服务为宗旨,在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团委及院领导指示的基础上,将学生工作有声有色的落实到实处。
第二条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的建设,塑造自身形象,提高工作能力,以便更加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干部的努力。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第六条 机构设置:
一、院团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院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负责院团总支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会议、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制定院团总支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2、协助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督促、指导院学生会的全局性工作;
3、根据校团委要求,结合院团总支实际,向院学生工作组提名院学生会干部人选;
4、全面负责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学生会主席岗位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各部部长会议及各年级主要学生干部联席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2、及时向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
3、代表院学生会向校级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校级学生会的有关会议精神;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各年级主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三、院学生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情况;
2、协助主席向负责学生会的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总结学生会工作;
3、与学生会主席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布置学生工作。
四、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协助主席和副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抓好学生会组织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起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作的作用;
2、负责学生会的经费管理,票据及学生会各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3、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学生会内部的各种档案,并主持院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保证学生会内各部会议的正常召开;
4、负责学生会成员的学期考核工作;
5、做好学生会的大事记载,并及时总结抓好量化管理;
6、对学生会专用办公室作好细致管理工作,使各部门都能顺利的使用,确保财产安全。
五、组织部职责
1、具体负责全院团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工作;
2、组织并监督各班级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并进行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
3、负责学院所有活动新闻报道及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记录;
4、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及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的工作档案,作为综合测评加分的依据;
5、协调并配合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六、宣传部职责
1、配合院党总支、团总支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学生的各种教育,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全院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并负责具体实施,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学生会自身形象的宣传;
3、负责每次大型活动的场地的布置,使其能更好的向全校展现我们院的风采;
七、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行各种体育竞赛,加强同学们的竞赛意识,培养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全院同学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增强全院凝聚力与战斗力;
2、与各院体育部加强联系,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一些体育类比赛,并配合好本院内各班级间友谊赛的顺利开展;
3、配合学校体育教学部负责校运动会及校级各项体育活动的组织、人员选拔、参与及参赛的具体工作。
八、生活部职责
1、经常走访学生寝室,与广大同学和学院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利益,改进后勤工作。及时把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2、开展好“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把比较差的寝室提交到宣传部进行公开性批评;
3、组织同学做好分担区冬季积雪的清扫工作,负责全院学生的寒暑假返乡车票的预定与发放工作;
4、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配合校学生会做好食堂优质服务月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九、学习部职责
1、促进学院学生之间的学习与文化交流,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组织学生参加各学院及学校的文化活动;
2、以促进学习,培养同学的各种能力为目的,及时组织开展各种讲座、竞赛、演讲,学术研讨及学习纪律评比等各种活动;
3、加强与院领导、任课老师的联系,沟通教与学,及时反映同学对教学改革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院的教学改革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
4、改善学习条件,促进学风建设,协助学院教师进行不定期的课上抽查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
十、文艺部职责
1、积极开展有益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倡导高雅文化形式,搞好迎新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
2、培训院文艺骨干,及时挖掘并接纳有文艺特长的新成员,扩充本院学生文艺队伍;
3、负责组织选拔文艺性人才,参加学校及各学院承办的文艺性活动及比赛。
十一、女生部职责
1、开展各种以“青春、活动、健康、自信”为主题,适应女同学特点的展览、讲座、演讲等形式的活动。
2、定期到寝室关心女同学,了解她们的心声,维护她们的切身利益,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后勤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女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她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生活部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3、努力挖掘本院女同学的特长,配合文艺部和体育部搞好各种关于女生的文体性活动。
十二、勤工助学中心
助学部
1、负责帮助解决本院特困生的生活问题;
2、为本院学生提供兼职等勤工俭学活动;
外联部
1、负责与校内外兄弟院校建立联系,促进了解,交流信息,建立友好往来;
2、广泛联系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三章 团总支、学生会招聘制度
第七条 每年新生入学后,成立招聘委员会,准备新一届的干事招聘会。
第八条 招聘干事的基本标准: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九条 招聘步骤: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准备招聘材料----参加现场招聘----填写招聘表----工作考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考察----正式录用。
第十条 在招聘过程中,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聘同学若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招聘委员会检举,若检举属实,学生会将公开处理。
第十一条 各方面均表现突出,同学及老师反映优秀的同学,可在第二学期直接由所在年级辅导员推荐为工作干事。
第十二条 由学生会办公室将招聘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章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十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个人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十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处事要有全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做有损学院形象和同学切身利益的事情。
第十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协调好与同学、老师的关系,遇事应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
第十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十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目的要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对成绩优异者可在综合测评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八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言行若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若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团总支、学生会应作出开除处理。
第十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累积超过三次或给团总支、学生会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材料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08年10月修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教学环节出勤的具体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教学环节出勤(包括上课、实验课、实习等)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批准或请假逾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第二条 连续旷课6学时以内者,根据其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旷课10学时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给予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由辅导员签字,方可批准。
第四条 学生请事假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根据请假事由,酌情决定是否准假。学生在上课中因病或急事请假,须向授课教师说明理由,并取得授课教师签字假条。
第五条 一学期累计旷课5节以上(含5节)的学生,除通报批评外,在综合测评组织纪律栏内每节扣0.1分。
第六条 院学生会将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况,旷课3次以上(含3次)者,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奖学金资格,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资格。
本规定制定于2007年4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其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巩固和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先进性,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
1.组织好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其自觉意识,提高其理论水平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能力。
2.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党员的责任感,提高其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
3.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提高积极奉献意识。建立责任制,规定每名学生党员负责两名积极分子的培养,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变化,引导积极分子的入党愿望、端正入党动机。以此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深入到广大同学中,自觉帮助同学解决问题。
二、加强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党员义务
1.党员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一次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报上级组织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严格预备党员的管理,加强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坚持向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于不能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的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
3.明确正式党员在组织发展积极分子考核中的工作,正式党员必须认真做好组织上分配的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考察工作,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和预备党员写实表,主动配合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4.学生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校规校纪,对党员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5.按期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共同进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素质。
6.培养学生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愿,要做普通同学的贴心人,通过学习和活动中的创先争优,为同学做出表率。
7.完善学生党员队伍的民主评议制度,优化学生党员队伍。
8.学生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好党员义务,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本规定制定于2007年4月
材料学院“文明寝室”的评比办法
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美观、文明”的生活、休息环境,加强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特拟订本院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本规定制定于2007年4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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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措施
1.定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有关业务技能的学习,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弥补不足。真正使每一位在岗的学生工作人员都能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养,为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学生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管理。坚持每周三进行一次学生工作人员例会制度,就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例会的形式进行工作布置和经验交流情况。学生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加强学工人员对交叉业务的学习,使每一个学生工作人员都能胜任相关业务,使学生工作能平稳持续的进行。同时坚持办公室值班制度,做到办公室时时有人,保证信息的畅通。
3.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与管理能力,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业务培训,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升学生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4.学生工作人员每学期要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学期初学生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要求撰写工作学习心得,鼓励在相关刊物上发表论文。
5.建立对辅导员的考核制度。对辅导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主持,对辅导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本规定制定于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