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其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巩固和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先进性,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
1、组织好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其自觉意识,提高其理论水平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能力。
2、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党员的责任感,提高其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
3、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提高积极奉献意识。建立责任制,规定每名学生党员负责两名积极分子的培养,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变化,引导积极分子的入党愿望、端正入党动机。以此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深入到广大同学中,自觉帮助同学解决问题。
二、加强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党员义务
1、党员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一次者,根据《党章》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报上级组织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严格预备党员的管理,加强党员预备期的教育,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坚持向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于不能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的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
3、明确正式党员在组织发展积极分子考核中的工作,正式党员必须认真做好组织上分配的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考察工作,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和预备党员写实表,主动配合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4、学生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校规校纪,对党员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5、按期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共同进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素质。
6、培养学生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愿,要做普通同学的贴心人,通过学习和活动中的创先争优,为同学做出表率。
7、完善学生党员队伍的民主评议制度,优化学生党员队伍。
8、学生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好党员义务,在学习、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