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4-12

1、不准吸烟

2、不准乱放杂物

3、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4、不准使用电热器

5、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6、不准违反操作规程

7、不准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不准违规存放易燃药品、物品

9、不准做饭和住宿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火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学院办公室电话:86392709

学院传达室电话:86392037

学校南区保卫处电话:86392028